消防气防安全管理制度
摘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WHNYLM/ZD-022-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和神华集团《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等,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及企业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配置依据《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进行配置。本制度规定了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使用、维护与保养以及防火档案等管理。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焦化厂、洗煤厂、发电厂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安健环部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消防日常监督管理。第五条机电动力部负责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消防设施与器材的定期检测、检验。第六条焦化厂负责全厂范围内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第七条车间负责本车间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第八条班组负责对本班组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第九条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发生火灾情况下允许使用本岗位或其他岗位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何使用按《消防操作规程》中规定进行操作。第三章灭火系统设备设施介绍第十条现场安装在用的设备设施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水幕系统、泡沫系统、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和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第十一条消防水系统采用环形布局,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手动消防水炮系统,室外全部为地下消火栓,采用稳压消防水系统。第十二条各岗位的重点区域均配备ABC类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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