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常用法律知识讲稿
摘要:农民常用法律知识讲稿当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雷传剑大家好,我是当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雷传剑。今天为大家讲一些农民朋友们在日常生活中要经常涉及到的一些法律知识。在这里,我并不是为大家系统的、专业的讲某部法律,而是根据本人在多年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中的,对大家平时经常遇到、咨询的最多、最集中、最感兴趣的一些法律问题提取整理出来,给大家集中讲一讲,希望能最大限度的满足大家的需求。但这样一个良好的愿望能否实现,主要还是受制于时间,受制于我个人的水平,但我相信大家听后还是会有收获的。言归正传,日常法律咨询中农民朋友主要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在以下几个方面: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继承、房屋买卖、土地承包、等问题。下面我分别就这几个方面中的几个集中突出的法律问题一一给大家讲解。一、婚姻家庭问题随着农民进城务工越来越普遍、农村人口向城市转化的越来越多的现实出现,城乡融合的加快,农村传统思想受到一些新思想的洗礼,农村的婚姻家庭不再有过去的相对稳固了,农村离婚率逐年上升。因此,近些年的法律咨询中农村婚姻家庭问题始终居高不下,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问题:1、订婚(婚约)有法律效力吗?由此引起的财物纠纷应如何处理?订立婚约的行为称订婚。婚约是当事人自愿采用的表示或者巩固恋爱关系的方式,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现行婚姻法对婚约或订婚没有作任何规定。因此,婚约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受法律保护,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婚约订立后,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实际履行。双方同意解除的可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就可以解除,只要向对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解除,无需征得对方同意,更无须办理任何法律上的手续。法律不调整婚约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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