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三排”督查督办制度
摘要:“一线三排”督查督办制度 安环部 2020年8月25日 编写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文件控制印章 如此印章并非红色,代表此文件并非合法之版本,并不会受到控制及更新,请使用受控制之文件。XXXX有限公司 “一线三排”督查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我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超前防范,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广东省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四令三制”工作指引通知》的要求,特建立“一线三排”督查督办制度。 一、“一线三排”督查督办内容: 1、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政府部门检查通报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我公司安全检查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线三排”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隐患排查,事故处理等情况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 二、“一线三排”信息的传递及整改: 1、“一线三排”信息的传递:分为立即传递和月度汇总上报。立即传递是指各部门发现安全隐患应在第一时间将安全隐患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安全管理机构。月度督办是指每月3日前各部门应将本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按照我公司隐患排查表格如实填写上报安全管理机构。 2、,“一线三排”隐患整改:各部门及相关责任人排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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