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验收储存管理规定
摘要:原材料验收储存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规范、加强品牌门店原材料验收储存的管理,确保门店使用的原材料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保障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集团所属门店原材料的验收储存管理。三、管理内容:(1)原材料验收1、预包装产品的验收:1.1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如超市购买的带包装的产品都是预包装食品。)预包装食品包装标签内容要求必须标注的信息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或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如信息标注不全即为三无产品。1.2来货产品质量符合门店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不合格产品禁止收货使用。2、配送中心来货产品的验收:2.1配送中心来货产品标签清晰、明确,标签内容为: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地址。如信息不全或标识不清应及时反馈,杜绝收货使用。2.2配送中心来货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无变质,符合门店产品质量验收标准,不合格产品杜绝收货使用。3、供货商直接送货到门店的产品验收:3.1产品应符合集团公司下发的《原材料验收标准》,不符合《原材料验收标准》的产品禁止收货使用。(2)原材料储存1、原材料储存方式有以下几种:1.1常温储存常温一般是指当下室温,温度范围比较广更确切一些就是当下室温储存,以保障食品安全。1.2冷藏储存冷藏指将食品或原材料置于冰点以上较低温度条件下储存的过程,冷藏温度范围是0℃—5℃之间。1.3、冷冻储存冷冻指将食品或原材料置于冰点温度以下,以保持冰冻状态储存的过程,冷冻温度低于-18℃。2、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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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匿名用户 于 2020-11-03 11:49:06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