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一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摘要:阜南一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征求建议)为制定阜南一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修订版,现公布原版文字,在全校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请各位班主任认真阅读此条例,并用红颜色的文字修改或删除你认为不合适的条例。发到年级群、学校群或者发给我。为建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规范学生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出合格的中学生。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安徽省教育厅颁发的《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第一次应在班会上认真检查,有班主任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1、校内骑车不听劝阻,或违反学校规定乱停乱放自行车。2、每周无故迟到,累计四次,或无故请假达四次者。3、无故旷课两节。4、逃避值日或者不认真值日。5、故意破坏环境(如随地抛弃废弃物、在墙壁黑板上乱涂乱画、撕布告、改通知,采摘校园内花草或随意践踏草坪等)。6、扰乱他人学习、工作或扰乱课堂、自习纪律(如上课交头接耳,大声喧哗,吃东西,听音乐,玩电子游戏,接打手机,随便进出教室或在教室内来回走动,随意交换座位等)。7、无故不参与做操、升旗、集会或者在集会时起哄、吹口哨、吵闹喧哗的。8、在教室内或校园里说脏话,语言不文明。9、课间在走廊里打闹,在教学区玩球且不听劝阻的。10、不接受老师正确的批评教育或不听从门卫、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管理,欺骗、顶撞、起哄、侮辱、讽刺挖苦老师、管理人员或值日学生干部、学生的加重处罚。11、烫发、染发、化妆、佩戴首饰、穿高跟鞋、衣裤过于露体等不符合穿着规定。12、无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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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匿名用户 于 2019-03-10 23:33:0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