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评基层武装部评分标准
摘要:考评基层武装部评分标准项目分数考评标准评分依据制181、按照中办发[1999]24号文件、度分中发[2006]13号文件、京办发落[1999]57号文件、京发[2006]2实号和《民兵工作条例》有关规定5设立基层人民武装部,配齐配强专武干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党(工)委书记兼任民兵营教导员,乡镇、街道武装部长进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党(工)委书记未兼任民兵营教导员的扣3分;乡镇、街道武装部长未进同级党(工)委的扣2分。同级党(工)委。42、民兵工作列入党委(支部)民兵工作未列入党委议事日程,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支部)议事日程的扣划和企事业承包指标,纳入党政2分;未纳入本单位工主要领导的任期目标和年度考核作计划、企事业单位承内容。包指标党政主要领导任期目标的扣2分。3、党委(支部)建立议军制度,年初召开一次议军会,且领导有具5体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军事日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军事日活动,学习军事知识,熟悉军事工作。未召开年度议军会议的扣2分;未明确一名领导同志专门负责民兵工作的扣1分;未组织军事日活动的扣2分。4、严格掌握并控制民兵的使用权,运用民兵必须报县武装部批动用民兵未经县武装部4准。批准的扣2分;民兵工加强经费保障,保证民兵落实各作经费不落实的扣2分。项工作、开展各项活动所需经费。组2041、重视整组工作。向本级党委、没有乡镇(街道、企织分政府(办事处、企业)专题汇报业)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建整组工作,有领导专门分工此项的扣1分;没有召开党设工作,党委(支部)有计划、有委(支部)会、民兵干安排、有部署,专武干部熟悉业部会安排、部署此项工务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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