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绘画正宗论
摘要:[按:此文节录于《中国画学“正宗”论——对传统的现代批判之一》。那是应编辑之约,发表在《福建艺术》2006年第1期,并被人大复印资料《造型艺术》2006年第4期全文转载。当然,这是连载文章,还有《中国画学“传统”论——对传统的现代批判之二》(上、下),见《福建艺术》2006年第2、4期。]康有为是晚清维新派的领袖人物,原名祖诒,号长素,字广厦,广东南海人,幼时受儒学教育,后到上海、香港,转西学。1895年,康有为发动过“公车上书”;1898年,“戊戌变法”失败,康有为逃亡国外,游历欧美。正是在这之后,康有为发表了一系列关于美术方面的改革主张,特别是他的绘学“正宗”之说,直接针对画坛流行的文人画理论,启发并影响了不少画学中人。什么才是绘学的“正宗”?康有为认为不是文人画,而是院体画。宋代的院体画,秉承了中国绘学“象形类物”的传统。1917年,他在《万木草堂藏画目》“序”中,引证了《尔雅》、《广雅》、《说文》、《释名》等书对“画”的释义,引述了陆士衡、张彦远等人对绘画功能特征的界定,认为绘画不是单纯的笔墨游戏,“非取神即可弃形,更非写意即可忘形也。”清代以来,画坛一味推崇文人画,摒弃形似,提倡士气,只写山川,间或花竹,简率荒略,以气韵自矜,不能精工专诣。故,康有为认为文人士大夫在游艺之余,未必能尽万物之性。“然则,专贵士气为写画正宗,岂不谬哉?今特矫正之:以形神为主而不取写意,以着色界画为正,而以墨笔粗简者为别派;士气固可贵,而以院体为画正法。庶救五百年来偏谬之画论,而中国之画乃可医而有进取也。”1.绘画是一个特定的知识系统康有为的绘学“正宗”论的基本观念,
温馨提示:当前文档最多只能预览
5 页,若文档总页数超出了
5 页,请下载原文档以浏览全部内容。
本文档由 匿名用户 于 2022-10-05 23:27:07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