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案复印制度及流程
摘要:病案复印制度及流程来源:洛阳东方医院一、病案科具体负责实施病案的调取和复印。二、病案复印分为简化程序和非简化程序两类。三、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病案资料的申请。(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四)公检法机构四、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材料(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二)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三)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四)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五)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患者死亡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六)申请人为公检法机构工作人员的,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工作证和介绍信。五、病历复印简化程序(一)临床经治医师开具经管病人《病历复印申请单》的范围:申请复印病历的种类是:职工医保、城镇医保、新农合医保、特殊疾病门诊、生育保险、大病医保、工伤保险、低保及各种商业保险,转诊、伤残鉴定。(二)病历复印的内容临床经治医师开具复印病历的内容是: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技检查报告单、化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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