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仕永违纪案件的反思
摘要:赵仕永违纪案件的反思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这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2009年6月29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何谓“温和腐败”,看赵仕永在看守所里是怎么解释的:“我原来有一个盲点,那就是:我在收钱和贪钱的过程中,总认为是正常的,因为我收人家的钱是在帮助和扶持企业发展,是在为麻栗坡经济建设作贡献,没有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人家给我一点钱,我就收了,这是正常的呀。我买东西拿去报销,是因为现在大家都这样做,我不认为是什么违法犯罪。我根据现实的情况发明了两个词,叫做‘暴力腐败’、‘温和腐败’。我认为,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现在我已经认识到了,如果我不是县委书记,人家不会给我送钱,那些给我送钱的人是在‘期权’,当时他们既是对我职务和权力的投资,又是对我未来职务和权力的期待。”说到底所谓的“温和腐败”,实质就是权钱交易。赵仕永案的发生虽然有深刻的社会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他个人主观原因所致,即私欲的膨胀。当前由于我国现行体制的原因,一些领导干部的权力过于宽泛,权力的触角可以延伸至各个领域,如果不好好把握自己,任由个人私欲膨胀,加之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权力行使者就可能滥用手中的权力。作为县委书记,赵仕永对党的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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