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摘要:零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版)发放编号:生效日期:1目的规范公司物资统一预算、采购、调配等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护公司利益。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零星物资采购管理。3定义零星物资包括非生产低值低耗物资、劳保用品和其它生产用零星物资等。3.1非生产低值低耗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等。3.2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口罩、手套等。3.3其他生产用零星物资包括铁线、化工材料、五金器材、水电耗材、设备配件、工具、量具。4职责4.1综合管理部4.1.1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法管理规定及公司规定,负责制定劳保用品的标准化配置。4.1.2负责零星物资的采购及流程的办理,包括采购价格商谈,负责组织招标,负责采购合同的拟订和报批。4.2财务部负责零星物资预算的审核;负责招标评审、采购价格和合同的审批。4.3职能部门4.3.1各职能部门指定通用物资联络人,负责汇总本部门月度需求计划,并于每月25号按照相关流程向综合管理部提报采购申请,同时维护好库存物资台账。4.3.2各职能部门负责按照综合管理部的要求建立物资库存台帐。综合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库存物资管理台帐。当常用物资库存低于半个月的库存量时,应立即向管理部提出采购申请。如未及时提出申请造成到位时间的延误由申请部门负责。4.3.3各职能部门负责办理办公设备的申请、验收和领用手续。4.3.4为不影响业务开展,紧急物资可由各职能部门自行采购。紧急物资指:申请部门因关键设备或配件紧急损坏导致生产系统停机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紧急采购物资进行更换和修理的特殊采购任务。4.3.5如不能描述清楚规格型号或不属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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