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L报表管理制度新编
摘要:TS05-01RL16报表资料报送管理办法1.目的依据各部门划分权责,统一南疆事业部及各分子公司报表行为,规范资料报表工作,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事业部及分子公司资料、报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统计。3权责划分3.1事业部相关对口部门负责上级部门要求报送的资料、报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审核汇总。3.2分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资料、报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的报送、录入,分子公司主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对报送资料与报表进行审核。4管理规定4.1各部门(科室)填报或录入的资料、表格、综合信息系统数据要求准确无误,内容真实,具有可操作性。4.2、凡以事业部、分子公司名义上报的各种表格等,涉及到相关数据的,必须与财务科统计报表相关数据一致,报表的编制口径要统一,防止数出多门、逻辑混乱现象。4.3各部门自存的各种统计报表须经本部门(科室)负责人把关审定;各分子公司需上报的表格、资料须经本科室负责人审定,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事业部。4.4凡涉及加盖行政公章的各种报表,应由有关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核准签字,方可加盖公章。4.5凡上报至事业部及股份公司的文件,必须按照股份公司《文书管理程序》执行。6.约束与考核6.1各分子公司报往事业部的报表、资料无相关责任人签字、审核的,未按照《文书管理程序》套文件格式、一文多头的,事业部相关职能部门可以拒收;事业部职能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报表返回报送单位要求重报。6.2各分子公司报往事业部的资料、表格经事业部职能部门审核,有漏报缺项、数据错误、不真实的每一项扣罚分子公司5元,并返回各分子公司要求重新报送;未按事业部规定时间上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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