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流程实施细则
摘要:考勤管理流程实施细则为规范公司考勤、细化操作流程、督促公司职员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依据***文件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公司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一、适用范围第一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行政人员,不适用于生产、专业技术人员。详细划分依据总经理办公室职员划分标准执行。二、考勤第二条公司行政人员实行指纹签到制,上下班依据指纹签到为准。依据公司规定周一至周六为正常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30至5:00。(冬夏季时间调整依据总经理办公室通知执行)第三条迟到、早退、脱岗上班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者为迟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为早退;工作时间擅离岗位者为脱岗。第四条事假、病假工作时间因事因病请假并经领导批准者,为事假或病假。第五条超假、旷工假期已满,仍未销假上班者为超假;未经请假缺勤30分钟以上者为旷工。三、考勤管理第六条全公司行政人员实行上班签到制度。职工到岗后应及时在考勤机上录入指纹信息。职工必须亲自签到,不得互相代为签到。第七条公司的考勤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第八条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签到、签退的,应报考勤人员登记,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第九条总经理办公室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并填写《考勤统计表》,经总经理审签后报公司财务部。第十条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工作负全责。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定期讲评。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第十一条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除定期检查、监督公司总部各部室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和考勤制度的落实外,还要不定期地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岗,如发现脱岗、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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