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及管道测厚管理办法
摘要:设备及管道测厚管理规定编制:审核:批准:2015年9月1日发布2015年9月1日实施山东旭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及管道测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的装置设备及管道处于完好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因腐蚀、冲刷引起的事故隐患,保证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设备、管道的定点、定期测厚(以下简称“测厚工作”)是公司生产装置腐蚀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旭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生产单位的设备测厚管理,其他单位所属相关设备的测厚管理工作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条本规定是山东旭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备测厚工作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二级单位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机动设备处负责组织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考核细则、监督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事故调查工作。第六条二级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测厚方案,建立台帐并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测厚管理机构和网络,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年度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制定改进及防范措施,不断完善测厚管理工作。第七条各基层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设备、管道的测厚布点方案,绘制本单位设备、管道的测厚布点图(或单体图),确定测厚频率,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负责对现场测厚点进行标识。负责现场测厚,提交测厚结果及分析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方案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测厚点的防腐、保温恢复工作。第三章测厚管理第八条设备、管道测厚包括定检测厚和定点测厚。定点测厚分为在线定点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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