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摘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建立激励与约束、权利与责任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完善公司绩效管理和考核体系,确保公司经营计划目标的实现。全面、真实的评价员工工作绩效,激发员工的工作潜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实现员工绩效与公司经营效益持续改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正式员工(除总经理指定不按照此考核办法考核的人员外)。第二章考核原则第三条全体人员按照月度考核工作绩效原则,员工绩效工资核算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工作绩效结果按月评价、按月统计核算,按月度兑现。第四条公司绩效与员工绩效挂钩原则。即公司经营计划的执行结果与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以月度财务审计结果为依据,进行月度绩效考核。第五条考核导向和公平公正原则。即通过考核引导员工用最大的努力最优的办法获得最高的工作效率。考核过程必有考核人和被考核人达成一致,体现公平公正。第三章考核机构第六条行政人事部:全面负责绩效管理的设计、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指导、培训和修订等工作。第七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管理的贯彻和实施,根据本部门工作性质和特点,将绩效考核制度细化,确定各岗位的考核指标,对员工的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员工,帮助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实绩。第四章考核时间第八条公司实行次月核算上月工作绩效评价得分、月度考核汇总评分工作于次月8号之前完成。第九条公司为专项工作可以开展不定期/定期专项考核。第五章绩效工资第十条绩效工资即为岗位绩效工资。第六章考核内容第十一条考核内容及各岗位所占比例:考核内容(kpi)必须来源于当月工作计划和岗位职责,KPI指标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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