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管理规定
摘要:1.目的为了规范工伤申报及费用报销程序,降低公司成本,并使工伤管理有据可循,特制定本标准。2.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职的每位员工。3.定义工伤——是指企业员工在工作中造成的职业病、负伤、致残和死亡。4.职责4.1总裁负责全集团的工伤管理工伤;各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管理本公司的工伤管理工作。4.2集团执行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实施,监督和指导工伤管理工作。4.3各部门领导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工伤管理工作;并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工伤事故报表。4.4人事行政部负责根据工伤认定资料及结论,按规定给予办理报销手续。5.工伤事故认定范围5.1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工伤: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公司利益的工作的;???生以上事故下落不明的;5.1.6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非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5.2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5.3下列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工伤:6.工伤治疗及申报程序?6.1工伤人员必须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首次急诊抢救可就近医院。6.2部门相关负责人应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立即按规定填写《工伤事故报告单》(详见附件),并在24小时内送至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向社保或保险公司申报。如部门或个人发生工伤事故拒报或瞒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公司不予承担。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瞒报责任。6.3人事行政部及时向用人部门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及伤亡情况,经审核后于接到工伤报告12小时内,或工伤事故发生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申报。另购买工伤保险于30日内向社保局申报。6.4若购买意外伤害险等商业险种,发生非工伤意外事故时,应在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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