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别墅的理解
摘要:对别墅的理解一、政府相关政策规定1、2003年2月18日国土资源部紧急下发《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3〕45号〕禁止别墅供地。“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特别是住宅和写字楼用地的供应量,优化土地供应布局和结构,防止楼市动荡带来风险。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过量供应的地方,要认真进行清理。普通住宅价格上涨过快的地方,可以适当增加当地居民购买并居住的普通住宅的土地供应,但也要把握市场吸纳能力,严格控制总量。供地方式要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土地市场的稳定、公开、安全运行。”2、2003年9月24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56号)。“严格控制高档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凡高档商品住房、写字楼等商业性用房积压较多的地区,要严格限制土地供应量,或暂停供应土地。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3、2006年5月24日建设部九部委联发,5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国办发〔2006〕37号),《意见》第六条指出,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各级城市人民政府要编制年度用地计划,科学确定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规模。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的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土地供应。4、2006年5月30日国土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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