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2008]38号
摘要:长发[2008]38号中共西安市长安区委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2008年9月11日)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区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共少生人口25万多人,有效地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区人口形势依然严峻。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问题相互交织,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存在着反弹的现实风险。受第四次生育高峰影响,人口出生率已经出现升高势头。今后十几年,我区仍面临巨大的人口压力,即使在低生育水平稳定的情况下,全区每年仍将出生万人以上。加之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劳动年龄人口总量较大,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流动人口剧增等问题的存在,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压力。面对复杂的形势和严峻的挑战,一些领导干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足、盲目乐观、麻痹松懈、重视程度减弱,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村组专干、中心户长管理服务能力较差;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意识不强,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局面尚未真正形成。区委、区政府确定建设经济、生态、文化、科教强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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