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超长地下室的技术措施
摘要:超长地下室的技术措施目前有很多工程出现超大型的地下室,其长度达到200m甚至300m。按照《高规》第4.3.12条的规定,伸缩缝的最大间距不宜超过55m(框架结构)和45m(剪力墙结构);同时《高规》第4.3.13条也规定了当采取适当的构造措施和施工措施减少温度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的影响时,可适当放宽伸缩缝的间距。而实际上,目前很多设计都突破了《高规》第4.3.12条的规定,也有较多成功的经验:中华广场(地下室及裙楼为168×137m,1999年落成)、昆明柏联广场(地下室及裙楼113×84m,2000年落成)、沈阳百佳广场(120m×80m,2001年落成)均未分缝,在设计上采取了设置后浇带、配置通长的抗温差变形钢筋等技术措施,在使用中未发现有明显的温度裂缝。说明只要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突破规范所规定的伸缩缝最大间距是可行的。地下室不受日照的影响,季节温差的影响比上部结构小,因此分缝间距可比上部结构更大一些,一般来说,只要采取适当的技术措施将地下室的不分缝长度放宽至120~150m是可行的。但目前有不少住宅小区将整个小区的地下室全部连通,地下室的长度达到200多米甚至300米,给地下室的结构设计带来一定的难度,一般来说会将超长的地下室按一定间距分缝处理。南方地区地下水位较高,地下室有防水要求,分缝处特别是底板分缝处的防水处理较为困难,地下室侧壁和顶板的防水处理则较容易实现。下面介绍处理此类超长地下室的技术措施。一、底板1、分缝原则。底板不分缝的最大长度一般控制在100~150m,如超出此值则建议分缝,分缝间距一般控制在100m内。分缝间距与底板受约束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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