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模仿喜羊羊烧伤案件
摘要:男童模仿喜羊羊烧伤案件案由:男童模仿喜羊羊烧伤要求制片方承担侵权责任案件案情介绍:2013年4月6日,李某(7周岁)和其弟李小某(4周岁)与邻居即被告小顺(10周岁)在某县某村村边树林里模仿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烤羊肉串的剧情,玩“绑架烤羊”的游戏。小顺把李某弟兄俩绑在村东头的树上,点燃地上的树叶,火借风势迅速蔓延,导致李浩兄弟俩严重烧伤,幸遇村民施救。事发后,李家兄弟将小顺和制片方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县人民法院依据《侵权责任法》判决《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制片方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原告损失的15%,赔偿原告约3.9万元。案件焦点:制片方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争议与分歧意见:对此争议存在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制作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制片方制作的《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动漫主要针对的是未成年人群。因此该动漫的内容不但要符合影视制品管理条例,同时也必须考虑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法学理念,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在制作发行相应影视作品时,应遵守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那些具有暴力、血腥、粗鲁性质的动作语言要严格审查,应当尽量删剪或者标明禁止模仿字样。而本案中:制片方的行为虽然没有违反影视制品相关管理条例,其发行行为也经过相关行政许可。但在客观上其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了不良影响。误导了本案当事人。其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客观上的因果关系。理应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制片方不应承担责任。理由:制片方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的《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动漫并没有违反国家相关影像制品的规定,也经过了相关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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