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专项设计
摘要:530采区防火专项设计本采区所开采的3煤层属Ⅱ类发火煤层,因此对于防火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区必须建立完善的防火系统,采取综合及专项防火的措施,杜绝采区火灾事故的发生。防火措施包括矿井外因火灾防止措施和矿井内因火灾防止措施(包括灌浆为主,辅以注氮、喷洒阻化剂等)。第一部分矿井外因火灾防止措施1、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离矸石山不得小于50m。2、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也不得设在表土10m以内有煤层的地面上和设在有漏风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3、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4、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且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的水量。5、暖风道必须永不燃性材料砌筑并应至少设2道防火门。6、副井井口房南北出口应各设一道防火铁门,防水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得妨碍运输和人员通行,并且每季度检查维修一次。7、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8、井上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并应设在井口附近,有轨道直达井口,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定期检查和更换。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他用。9、每季度应对井上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10、矿井的所有的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应有防火措施或制度,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11、井下必须建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供水管路可与防尘用水管路共用,但在发生火灾时必须保证消防用水,并在矿井、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投产时同时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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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匿名用户 于 2022-06-19 23:52:26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