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产品监测程序
摘要:产品监视和测量程序1.目的通过对产品质量特性的监视和测量,以保证未经监视和测量或监视和测量不合格的产品不投入使用、加工,不合格产品不出公司的控制要求。2.范围适用于外购外协件和本公司生产过程中在制品和最终成品的监视和测量以及监视和测量记录的控制。3.职责a.品质部负责整个过程的组织和实施。b.技术部提供检验标准、图纸、工艺文件。c.营销部提供合同要求、顾客有关资料。4.工作程序4.1一般要求4.1.1本公司在产品监视和测量过程中,策划为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三个阶段进行。4.1.2品质部应保持符合检验记录,记录必须经检验员签名或盖章。4.1.3本公司不实施产品的紧急放行,必须产品全部完工,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放行。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4.2进货监视和测量4.2.1产品进公司,必须持有供方的“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产品包装上有明确标识。4.2.2采购部以工作联系单或口头通知品质部安排检验。4.2.3检验员按照合同、产品图纸、外购外协件检验标准及质量保证书对产品进行抽样监视和测量。4.2.4根据监视和测量结果做好“外购外协件监测记录”,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4.3过程监视和测量4.3.1检验员按合同、产品图纸、工艺规程、过程检验标准对在制品进行抽样监视和测量。4.3.2所有生产过程监视和测量采用操作者自检基础上,检验员首检、巡检和完工检。4.3.3首检是指生产开始时,换夹具、修夹具后或工艺因素调整后,对已加工的第一件产品进行的检验,由检验员检验合格才允许继续加工,首检的由检验员记录于《首巡检记录》;4.3.4巡检是指检验员在生产过程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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