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强迫性劳工管理程序
摘要:防止强迫性劳工管理程序修订修订日期单号2011/03//30修订内容摘要系统文件新制定页次版次4A/0修订审核批准///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bbs.bz01.com批准:审核:好好学习社区编制:防止强迫性劳工管理程序1.目的制订政策和程序,禁止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强迫劳工。确保员工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工作或劳动。2.范围公司管理、实务以及可能对供应商/承包商的要求。3.程序3.1制订政策和程序并传达给所有员工和其它利益相关者,禁止使用及不支持任何劳役或契约式劳工、体罚、监禁、暴力威胁。3.2公司招工时须以公正自愿为原则,禁止以任何强迫或欺骗手段招聘员工。3.2.1招工时以及员工入厂工作后,不得扣押员工身份证等有效证件。3.2.2不得收取押金、保证金,员工入厂不需要担保或订立契约。3.2.3任何人不得向员工索取介绍费或以其他理由收取费用。3.2.4行政部招工人员需向应聘人员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尤其是有关工作时间、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3.2.5经双方协商,签订劳动合同。3.3在生产过程中,员工须通过必要的训练,管理人员须详细地为员工介绍产品要求、工艺程序及安全操作规程等,合理安排生产(适当劳动时间及适当的劳动强度)。3.3.1在未完成上述要求而指示员工生产导致产品不合格而返工时,不得以强迫手段延长工作时间作无偿返工或进行惩罚。3.3.2确实因生产需要而需加班加点的,须与员工代表和员工协商并经当地劳动部门批准,且不得超过法定时间。3.3.3工厂遵循加班自愿的原则。为了便于组织、安排生产,员工如不参加预计的加班工作,需提前通知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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