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入资划资退资
摘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15)一次性告知单(2007年第一版)如何办理入资、划资、退资手续和照后其他事项致申请人欢迎您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我们遵行“以申请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承诺尽可能为您提供方便和帮助。为使您对办照过程、办照知识有一个基本了解,我们制作了《一次性告知单》,敬请留意。提请注意:本告知单所载内容属一般介绍性质,如有疑问请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登录“www.BAIC.gov.cn”网站或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印刷时间:2007年6月入资、划资的程序办理公司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及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和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本(金),涉及到货币出资的应将缴付的货币出资存入入资专户,请按以下程序办理入资、划资手续。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到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以下简称经办行)开立入资专用帐户——将认缴的出资存入经办行专用帐户——办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立企业的银行基本帐户——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到经办行办理将入资专用帐户上的资金划转到企业基本帐户的手续。入资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设立时出示)或《营业执照》(增资时出示);(二)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自然人股东不得以企业支票出资)。划资应提交的文件、证件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开立银行基本帐户后,凭以下文件、证件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2、企业章程;3、《开户登记证》原件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原件;4、《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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