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财工具
摘要:“脸”财工具“要的话五毛一张打包带走,总共两万套,不议价。”日前,人脸数据在淘宝及咸鱼5毛一份、“照片活化”网络教程及工具35元一套等“行价”在网络曝光,通过“照片活化”工具可将人脸照片修改成“摇头、点头、眨眼”人脸验证视频以骗过人脸识别。其唾手可得以及近乎不要钱的程度让我们每个人细思极恐:我的脸,还归我说了算吗?人脸信息作为一种公民个人信息,我们来看看法律怎么说。法律新星《民法典》规定“人脸信息”是一种生物识别信息,既是隐私也是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第1034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第1035条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第1038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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