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房的声学设计
摘要:琴房的声学设计维也纳声学郎宇福一、设计依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二、琴房介绍琴房是乐器演奏、声歌演唱用的个人(或声部)练习小室,也称乐室和演唱室。琴房属大量性建筑,在音乐院校、乐团、歌舞团体等建筑中,琴房占有很大的比重。但是作为个人或少数人练习演奏或演唱用的房间,面积都很小。目前,一般情况下按照面积大小可以分成三类:小型琴房(个人练习用)7——11㎡,容积20——30m³;中型琴房(个人练习用)12——14㎡,容积35——50m³;大型琴房(分声部和三角钢琴)15——30㎡,50——200m³。按照琴房用途来分可以分为:打击乐、铜管乐、木管乐、弦乐、弹拨乐以及声乐和歌剧演唱用的声乐琴房。从声学设计中噪声分区的要求分类,按其声级分为三类:高声级琴房:演奏(唱)时的声级>90dBA;中等声级琴房:演奏(唱)时的声级在85——89dBA范围内;低声级琴房:演奏(唱)时的声级<85dBA.三、主要声学技术指标琴房建筑的特点是建筑量大、每间面积小、造价低而音质要求高。因此,需要合理地选择房间比例和室形,根据大小和用途确定最佳混响时间和混响频率特性,并且做好噪声控制等措施。音乐学院校内的琴房是学生练琴、教师监听、指导用的房间。要求真实的反应演奏或演唱者的水平和便于纠正错误;所以音质要求较高,需要有较短的混响时间和平直的特性,均匀的声场分布和良好的频率响应。乐团、歌舞团、剧场和音乐厅内的琴房是为具有相当演奏水平的乐师、演员设置的,多数仅作为排练和演出前练习用,且流动性较大。所以需要有较大的面积和可调混响设施,以扩大其适应性。但音质要求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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