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式厨房设计规范
摘要:关于“开放式厨房设计规范要求及出图执行标准”一、对于“开放式厨房”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10.4.4-1中规定: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内。10.4.5-1条规定: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过道、阳台内。2)《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50494-20092.0.12条规定:非居住房间是指:住宅中除卧室、起居室(厅)外的其他房间。8.2.2条规定:居民住宅用燃具不应设置在卧室内。燃具应安装在通风良好,有给排气条件的厨房或非居住房间内。3)《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CJJ12-20134.2.1条规定:设置灶具的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起居室=客厅等隔开。4.2.3条规定:放置灶具的灶台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为可燃或难燃材料时,应设防火隔热板。4)《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8.6条规定:厨房的门应在下部设置有效截面积不小于0.02㎡的固定百叶,也可据地面留出不小于30mm的缝隙。7.2.4条规定:厨房的直接自然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10,并不得小于0.60㎡。自然通风是指:打开窗或门,直接通往室外。8.4.3条规定:户内燃气灶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厨房、阳台内。二、对于“开放式厨房”的使用现状主要隐患:1、不符合通风要求2、开放式厨房与起居室(厅)合在一起,存在通风隐患,当居住者打开空调,门窗一般会封闭、此时使用燃具,就不符合必须通风的条件。燃气在燃烧时需要消耗大量的氧气,加上不完全燃烧产生的有害气体,对室内的人来说,就形成了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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