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教师请假制度
摘要:疫情防控工作期间教师、科员请假制度为了有效应对疫情,防止交叉感染,保证在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同时,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请假流程:原则上,疫情防控时期,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老师、科员一律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直接向校长说明。教师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条。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由年级留查;一份交初中教务处备案;一份交门岗留存。老师凭条出校,门卫见条放行。没有请假条,一律不得出校。二、审批权限:1、疫情期间,所有在校老师、科员请假,一律由主管校长审批。2、请假返校后,应及时到教务处销假。三、违纪处理:1、对于未写请假条而私自离校的老师、科员,处理方式:一、按学校综管办规定给予值班门卫相应处罚;二、除按正常期间请假制度处罚外,取消该老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三、由学校疫情防控小组研究后做进一步处理。2、若教师因急事、急病等特殊情况无法事前请假者,要及时以通讯形式告知主管领导,并委托他人在第一时间把请假条交主管领导审批并交教务处备案。初中教务处20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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