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摘要: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为了帮助残疾儿童,让他们健康、快乐成长,保障其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特拟订学校“三残”儿童、少年入学保障制度:一、转变观念和认识。特殊教育是衡量一个国家与社会的政治、教育、文化、经济、科技、卫生保健、福利等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国家及其文明程度的窗口,而不是可有可无或施舍。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残疾儿童同样是祖国的花朵。因此,社会、家庭要转变观念与认识,在残疾儿童受教育的问题上应一视同仁,学校更不应该有先后、多寡、厚薄之别。二、加强法制宣传与管理。从《宪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到《教育基本法》,无一不渗透着对残疾人教育的关怀与具体要求,学校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加强对学龄儿童的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教员的权利。学校要与党委政府、村两委会加强联系,作好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动员工作,保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的权利。学校要向社会加大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受教育的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重视这部分孩子的入学问题。三、加强师资培训。继续抓好随班就读,加强师资培训,增强教师对残疾儿童的关爱意识。任何教师不得歧视三类儿童、少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三类儿童、少年。教师在关心、爱护所有学生的同时,要对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赋予更多的爱心,要让这类儿童、少年对教师产生亲近感。四、制定有效措施。学校根据《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条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具体措施,以保证“残疾儿童入学工作”顺利进行。(1)、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入学,因特殊原因(如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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