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辨识公示制度
摘要:风险辨识公示制度一、目的为切实推进公司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风险分级管控信息公告的管理。三、职责1、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风险分级管控信息公告工作,为其此项工作的落实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2、安全部门(办公室)负责公司生产场所安全警示标识、风险告知卡、安全公示栏等统计、设计、制作、悬挂等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正确、规范使用情况。3、各部门负责管辖区域内安全警示标识、风险告知卡、安全公示栏的日常管理、维护、清理工作。4、办公室负责安全警示标识、风险告知卡擅自损坏的考核工作。5、财务部门负责采购所需资金投入的保障工作。四、内容与要求1、安全部门负责公司及各车间,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2、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3、在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信息公告栏,公示风险点信息及管控相关内容。4、安全风险管控告知卡应确保内容完整、清晰,确保岗位人员能够了解掌握。5、安全风险告知卡内容应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更新。6、根据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将设备设施、作业活动及工艺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应采取的措施应通过培训方式告知各岗位人员及相关方,使其掌握规避风险的措施并落实到位。
温馨提示:当前文档最多只能预览
5 页,若文档总页数超出了
5 页,请下载原文档以浏览全部内容。
本文档由 匿名用户 于 2020-11-09 11:16:53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