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防控
摘要:为进一步落实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规范本医疗机构诊疗流程,保障群众医疗服务需求,一、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在门诊、急诊入口对所有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在预检分诊点由有经验的医务人员询问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有关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对于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要安排专人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对于经预检分诊排除新冠肺炎,需要门诊检查和治疗的患者,不再进行针对新冠肺炎的核酸检测和CT检查。二、加强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医疗机构要建立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的绿色通道,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患者,在积极抢救的同时进行核酸检测。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延误治疗或推诿急危重症患者。要在急诊抢救室、手术室、病房设置缓冲区,用于暂未取得核酸检测结果等情况下,急危重症患者的紧急救治,同时严格按照院感防控要求做好人员防护。医疗机构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核酸检测要加急出具检测结果,提供检测结果的时间不得超过4—6小时,有条件的可采用快速检测技术,最大程度缩短急危重症患者检测时间。对于推诿患者的医疗机构,要严厉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三、做好定期复诊和长期治疗患者的诊疗管理各地要做好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孕妇产检等需要定期复诊和长期治疗患者的诊疗管理。对于来自低风险地区的上述患者,首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再次到医疗机构复诊和治疗的,经过预检分诊和医师问诊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不需反复进行核酸检测和CT检查。在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上述患者,地方卫生健康部门要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并公布,引导患者就医。相关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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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匿名用户 于 2020-11-07 14:16:41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