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
摘要:2009年第6期总第242期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ofNortheastNormalUniversity(PhilosophyandSocialSciences)No162009SumNo1242中国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麻宝斌,董晓倩(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吉林长春130012)[摘要]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以政府为主导的供给主体在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过程中应遵循均等化原则,具体包括公共资源投入均等原则、就业机会平等原则和公民同等受益原则。现阶段,我国依然存在着公共资源投入不均、就业歧视普遍且严重、失业救助体制不健全等影响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的问题,需要通过推进公共就业服务法制化、完善促进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制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加强公共就业服务的绩效管理等措施加以改善。[关键词]就业;权利;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图分类号]C913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201(2009)06-0082-06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社会意义、人本意义和福利意义。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维护社会全体成员的生存权、教育权、就业权等基本权利为出发点,满足公众的“基本需求”,缩小贫富差距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已成为中国政府新的执政方向。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成为中国政府新的执政重点,公
温馨提示:当前文档最多只能预览
7 页,若文档总页数超出了
7 页,请下载原文档以浏览全部内容。
本文档由 匿名用户 于 2019-03-15 02:52:40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