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水稳层合同
摘要: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供购合同甲方(购方):甘肃怀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XX,任董事长。乙方(供方):庆阳隆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海明,任经理。甲、乙方就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供购合同一事,经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品名: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规格:水泥掺加量:%,粉煤灰:2%。单位:立方米。数量:按甲方需求为准。单价:90元/立方米(含运费,但不含税费)。二、质量标准1、水泥,碎石,砂等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2、各种材料必须按甲方规定配合比拌制(砂:碎石=:)。3、甲方在满足压实度的前提下,乙方对水稳层强度负责。三、收方计量:数量计量按现场实测运载量收方。四、交货方式,时间,地点,运杂费负担1、乙方负责自行组织车辆运至新桥高速公路匝道出口至国道324线路口处。运杂费由乙方负担,甲方负责验收。2、运至工程地点后,乙方需按甲方指令卸料。3、乙方需按甲方的施工进度组织合格材料进场,乙方须保证甲方每天的水稳层需求量。4、甲方需提前一天报水稳层需求量。5、供应时间从2016年X月X日上午起,乙方须在X日内完成对甲方的供货需求(5000m³),除天气情况以外,乙方不能按时供货,超期一天罚款壹万元(元)给甲方,若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期一天罚款壹万元(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五、结算及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须向甲方交保证金壹拾万元(¥元)。2、本合同的应付金额以双方实际履行结算为准。自水稳层施工完工之日起四十天内,甲方必须付清全款。如若超过付款期限,甲方必须按每日2%滞纳金支付给乙方。六、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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