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消教育:消防用电及负荷等级
摘要:消防用电消防电源是指在发生火灾时能保证消防用电设备继续正常运行的独立电源。消防电源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可靠性(2)耐火性(3)有效性(4)安全性(5)科学性和经济性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在供配电系统中,用电设备被称为电力负荷,其大小用功率或电流表示。划分消防负荷等级并确定其供电方式的基本出发点是建筑物的结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人员疏散和扑救难度、事故造成的后果等因素。(一)基本概念消防用电负荷是指消防用电设备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二)一级负荷(1)一级负荷适用的场所。下列场所的消防用电应接一级负荷供电: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生产厂房和丙类物品库房,一类高层民用建筑,一级大型石油化工厂,大型钢铁联合企业,大型物资仓库等。(2)一级负荷的电源供电方式。一级负荷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且要符合下列条件:①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破坏。②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还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人应急供电系统。应急电源可以是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供电网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的馈电线路、蓄电池或干电池。③结合消防用电设备的特点,以下供电方式可视为一级负荷供电:1)电源来自两个不同的发电厂2)电源来自两个区域变电站(电压在35kv及以上)3)电源来自一个区域变电站,同时另设一台自备发电机组(三)二级负荷(1)二级负荷适用的场所。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接二级负荷供电: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室外消防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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