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安全管理协议
摘要:河道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甲方:乙方:(金钱河段采砂单位)乙方采砂范围:。根据《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秩序,做到既要安全生产,又要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采砂责任区的规范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一、采砂单位必须持证生产,在规定的采砂区内依法采砂,认真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河道采砂管理处的管理制度,自觉维护河道采砂秩序。二、采砂单位必须树立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如在采砂作业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三、采砂单位在采砂时要保护河道堤防安全,采砂船在作业时必须做到距河堤岸50米以外,确保防洪堤安全,服从防汛调度,禁止在河道中堆积沙堆影响汛期行洪。一经发现由河道执法单位予以严厉打击,依法处理。四、严禁采砂单位在河道人为形成坑、塘,作业区域内需急用的坑、塘要挂上安全警示标志,并需在生产中随时将坑、塘及船道及时回填。若造成人、畜在坑、塘中死亡的由采砂业主负全部责任。五、采砂业主负责管理承包区内的安全,坚决杜绝非作业人员在承包区内戏水洗澡。综治部门将组织派出所、水管站、村委会等单位实行不定时检查,凡发现所管辖的区域内有人下水洗澡的,将对采砂业主实行每人1000元的罚款。对在所辖区域内因洗澡、戏水发生溺亡事故的由采砂业主承担60%经济损失,并即时终止其采砂管理权。六、以上协议自签约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签章):乙方签字(签章):XXX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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