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教制度
摘要:学生评教制度教育教学活动是学生与教师的双边活动,教师教育教学态度、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手段、教育教学效果将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学生通过自身的感受和比较能形成相对真实和客观的对教师的评定意见。对学校管理和评价教师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进一步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评议的积极性,发挥师生主人翁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壱、评价内容的选择为使测评结果准确可靠,选取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等五个方面。二、评价等级评价结果分A(优秀),折合系数为1分、B(良好),折合系数为0.8分、C(合格),折合系数为0.6分、D(不合格),折合系数为0.4分)四个等级,所得评价项目评分之和即为该教师综合评分。三、评价原则1、原则上各班学生全员参加,学生要对教师进行公平、客观评价。2、原则上各班学生只针对本班班主任和学科教师。学校校级领导由各班随机抽10名学生进行评价。3、评价时间为每学期期末最后一周进行。4、评价活动由学校办公室组织和统计计算,做到公开透明。5、学生评价分为100分,学生逐项给教师打分,汇总为总分,然后进行等级评价:85—100分为A等(优秀)、75—84分B等(良好)、60—74分C等(合格)、0—59分D等(不合格)。再折合成教师个人分值。5、教师的最终得分是参评学生对教师的个人分值的平均分。四、测评设计1、教育教学态度(20分)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衣着整洁,遵守纪律,不随意调停课(10分);备课充分,辅导答疑及时,批改作业认真,严格要求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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