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外出审批制度
摘要:城关镇第二初级中学学生外出审批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外出活动行为,加强学生外出活动管理,保障学生外出安全,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高效,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我校关于学生外出审批制度。一、学生个人外出审批制度(一)、学生请事假外出的审批1、学生非法定节假日离开学校,当天不能返回者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并明确在外期间安全责任自负,由班主任批准,班主任并报送政教处。2、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半天以内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告诉家长后(家长同意),才可批准。3、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1-3天(含双休日、节假日)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政教处批准。4、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3天以上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政教处签署意见,报校长室批准。(二)、学生校外实习期间外出的审批1学生在校外参加学习、实习、竞赛、调查期间,学校可授权带队老师批准(带队老师要与家长联系并将情况报送学校),准假权限为3天。(三)、学生因病外出的审批1、学生请一般病假需家长到校才能请假,按事假审批方式审批。2、学生重病,可由家长代办请假手续,如因病住院,可待病情好转后补办请假手续,并由班主任批准,班主任并且报送政教处批准。上述三种假满不能按时到校者,返校后凭有关证明审批,凡无证明,事后补假者均无效。请假期满回校,必须向审批部门销假,逾期不回校,且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作无故旷课处理。二、学生集体外出审批制度(疫情期间原则上不集体活动)1、班级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由班主任书面说明活动目的,人数、时间、地点、活动计划、可预见范围内安全措施和负责人姓名,明确带队老师,并需填写《报批表》,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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