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实习报告---韩明学
摘要: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实习报告韩明学本文是关于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实习报告韩明学,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实习报告韩明学2006年6月到7月我在长春市朝阳区检察院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实习期间能够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此次实习,我的岗位是侦察批捕处,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它的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与了几起案件的公安机关口供的整理工作,其中有文化广场偷窃案,工地盗窃案.通过整理我了解了刑法中各种证据应该一何种方式采用,怎么样才能做到合乎程序.我还参与到案件的提审环节,通过亲身经历,才更理解提审应该注意必须有两个检察人员在场才能提审,否则就不是有效的口供,而且还了解到检察院提审还必须要做到有监控设施,虽然在我国各个地区普遍实施还有待改善,但是至少我国法治正在向着更好,更完善发展.实习期间实践协会还组织大家一起去法院听审,这样给大家提供了能亲身体会我国现实的庭审环节,能真实感受法官,检察官,辩护人,被告人在庭审中在我国真正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可是在庭审过程中辩护人的表现实在不敢恭维.也许我们国家的历史原因决定了坏人就是坏人永远是坏人,所以在检察机关的公诉案件中辩护人就不怎么用心(至少在我看来是这样子).庭审过程对于被告人来说简直就是公安机关的当庭审问.但是不管怎么样,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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