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摘要:钢筋工程质量控制要点1钢筋原材质量:1.1进场验收1.1.1备案书、厂家及供货方资质材料、材质证明、炉牌号验收钢筋的材质证明为复印件时,应符合以下规定:1钢材进场检验时,首先核对出厂标牌与材质证明是否一致,同时收集出厂标牌,并复印在材质证明书的背面或单印。与进场检验(复试)报告放在一起。2当材质证明书(合格证)上超过2个(含2个)炉批号时,应将实际进场的炉批号采用(√)的方式在材质证明书进行标识(出厂标牌号上的炉批号与材质证明书上炉批号相对应)。3材质证明书上应加盖供货单位红章,并标识以下项目(见下表所示)使用部位注:1宜刻成印章形式直接盖在材质证明书上,进场(调拨)数量(t)原件存放单位签章也可直接按项目标识在材质证明上,宜整齐、清晰。2抄(印)件人抄(印)件日期200年月日抄印件人为材质证明(印件)提供方。1.1.2观感(表面无污染、无油渍,无颗粒状和片状老锈,无裂纹、损伤、脆断现象)验收1.1.3规格、数量验收1.2复试对施工中常用到的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圆盘条按照GB1499、GB13013、GB/T701等规定的组批规则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试验(注:通过核对收集的铁标牌与材质证明,确定是否能够按混合批进行复试,组成混合批的条件: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时),复试结果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加工、使用。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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