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路面交接管理办法
摘要:济祁高速淮合段路基路面交接管理办法为规范路基路面各单位交接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路面工程顺利开展,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编制依据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2、《济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管理制度》3、《济祁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路基、路面)4、《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5、济祁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等有关《合同文件》二、路基与路面交接必须办理移交、验收手续(见附表)。三、移交验收组织和程序1、路基移交、验收由总监办组织,业主、施工、监理、中心试验室七方共同参加。2、移交、验收程序:路基施工结束,自检合格→驻地办抽检合格后→经交工检测单位验收后,自检合格后(先后次序)填写工程验收申请表→驻地办初检合格报总监办→总监办组织移交、验收→各方填写《济祁高速公路淮合段路面交接表》→明确相关责任及计算扣付相关费用。3、路基实行分段移交、验收,桥梁逐座移交、验收。4、移交验收签字(盖章),明确路基、路面交接各方验收签字签字人如下:⑴、建设单位:刘慧慧(业主代表)。⑵、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⑶、监理单位:路基、路面专业工程师,高级驻地,总监或总监代表。⑷、中心试验室:程小栓。5、移交、验收资料:移交、验收主要的路基、路面、驻地办、中心试验室总监办、项目办必须现场填写《济祁高速公路淮合段路面交接表》(一式六份),各方签字确认后路面单位方可开始水泥稳定碎石施工。四、验收标准、内容:1、验收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规定。2、路基验收项目:基本要求、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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