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摘要: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操作规程1、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6、根据人体大小,摄片部位,合理选择参数。7、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第二章岗位职责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和个人剂量报警仪。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第三章辐射防护制度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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