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结构检测
摘要:三、建筑结构检测分类和主要内容建筑工程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防水工程、装修和给排水、电器、空调工程等分部工程构成的。其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等涉及建筑工程的安全。因此,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控制就显得更为重要。对主体结构而言,在施工阶段要进行建筑材料进场复验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施工过程中的工序检验、结构工程的实体检验和对结构质量有怀疑的抽样检测。对既有建筑则应根据使用功能的改变或质量状况进行安全性、耐久性检测等。建筑结构检测可分为新建工程(包括施工阶段和验收不满两年的工程)和既有建筑工程(已建成两年以上且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两大类。在这两大类中的每一类有可以分为根据检测的性质进行在分类。(一)新建工程检测新建结构工程检测可分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验、质量验收检验、结构工程的实体检验和对结构工程质量怀疑或不符合要求的检测等几种类型。1、建筑材料的进场复检和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在我国建筑材料的质量控制由两个环节组成,一是生产厂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在出厂建筑材料进行检验,确认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后才能出厂,对每批进入工地现场的建筑材料根据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复检,经过复检合格后才允许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其中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应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所谓见证取样检测,就是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根据建设部建建[2002]211号文规定,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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