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精简版)
摘要: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签订日期:1年月日注意事项一、本合同文本供用人单位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二、用人单位应当与招用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三、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五、劳动合同应使用蓝、黑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确需涂改的,双方应在涂改处签字或签章确认。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应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交劳动者的不得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2甲方(用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经营地:联系电话:乙方(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甲乙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2.无固定期限:自年3年月日止,年月日止。月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至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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