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广告发布合同
摘要:电视台广告发布合同广告客户单位(以下称甲方):德州和兴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广告发布单位(以下称乙方):德州玖蓝广告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广告发布内容及期限1、广告发布媒体为。2、广告发布时间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3、广告内容:二、广告费及支付方式1、广告费为人民币7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如果广告发布时间发生变动,以实际播出期数为准计算广告费。上述费用包括广告发布费、代理费、审批费、播放费、税费等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广告发布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支付方式:2016年10月15日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广告费。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负责广告内容的设计并向乙方提供广告样带。2、如甲方欲变更广告内容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因此引起发布期间中断,广告发布期间相应顺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广告发布费。4、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广告内容及相关事项来源合法。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广告发布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随时提出异议。6、如果广告发布时间发生变动,以实际播出期数为准计算广告费。但非甲方原因造成停播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广告费。(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办理广告发布所需全部手续,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2、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带制作和发布广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内容。3、乙方有义务审查甲方提供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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