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摘要:断路作业安全规范(修订)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断路作业的术语、定义、总则、《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和安全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的断路作业。2职责2.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动土所在单位办理。2.2经公司有关消防、安全部门审核,由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3、规定内容3.1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3.1.1断路作业在本公司范围内的交通主、支路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3.1.2断路申请单位需要在本公司范围内的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车间级单位。3.1.3断路作业单位按照断路申请单位要求,在本公司范围内的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单位。3.1.4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3.1.5作业区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3.2基本要求3.2.1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应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3.2.2作业前,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3.2.3作业前,生产车间应进行如下工作:3.2.4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使之符合如下要求:3.2.5进入作业现场的人员应正确佩戴符合GB2811要求的安全帽,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按规定着装及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多工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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