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
摘要: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主讲教师刘红霞素养:“素”的意思是“本来的,平日的”;“养”的意思是“培养、修养、教育”。“素养”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被解释为“平日的修养”。幼儿教师专业素养:幼儿教师在长期的特定环境——幼儿园教育情境中,通过不断实践、反思而形成的修养。幼儿教师在教学实施过程中所具备的思想观念、知识、能力、道德修养、教育信念、情感及人格特征等都可以包涵其中。2幼儿教师的专业素养一科学的儿童观和教育观二合理的知识结构与能力结构三良好的心理素质3一、科学的儿童观和教育观1.4儿童权利观和民主平等的师生观儿童是人。儿童与成人一样,是权利的主体。《儿童权利宣言》(1959):儿童和成人一样,享有生存权、生活权、学习权。我国《宪法》与《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儿童的合法权利:生存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教师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儿童的权利、人格和尊严。“蹲”下身来和儿童说话。教师要放低“心理姿态”,要站在儿童的角度去看待世界、思考问题。一、科学的儿童观和教育观2.5儿童特质观和适宜教育观儿童是发展中的人。相对于成人,儿童是“不成熟”的,不能以成人的要求衡量儿童;儿童的发展需要一个阶段和过程,成人应给儿童成熟的时间与空间;儿童身心的发展有着独特的规律性。儿童有巨大的发展潜能和被塑造与自我塑造的潜力。教师要充分认识幼儿身心发展的独特规律,以适合幼儿发展规律和特点为重要教育原则;不仅要适合幼儿发展的年龄特征,还要适合幼儿发展的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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