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公司制度
摘要:出租汽车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出租汽车安全监督责任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成立出租汽车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杨昌岳副组长:王宏伟成员:乐安东郭标袁志宏刘龙辉浠水都得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浠水光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八月出租车车辆技术管理制度1、为消除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行车,各出租车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应当进行经常性的检修,对所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早解决,防患于未然。2、车辆检修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出租车进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并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检修必须有记载。3、每名出租车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的车辆进行定期保养。出租车车辆必须按规定到公安、运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合格车辆方能上路营运。4、车辆达不到二级技术要求的严禁上路营运。5、对于车况不好,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车辆,不准上路经营,直至检修合格为止。出租汽车驾驶员管理制度1、出租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持有相应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2、出租车驾驶员应具备一定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符合从事运输服务业的基本要求。3、驾驶员应每月按时缴纳上交款和其他相关费用。4、驾驶员应定期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和学习教育活动。5、驾驶员应服从公司统一调度和安排,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6、主驾驶员聘用副班驾驶员的,应与副班驾驶员签订协议,并在公司登记备案,副班驾驶员和主驾驶员一样,其经营过程的各种行为受公司的相关制度约束。7、出租车驾驶员挂牌服务,仪表端庄,用语文明礼貌。8、出租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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