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非常全的)
摘要:奖惩制度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促进公司全体员工奋发向上,共同创建一个规范、有序的优良现代企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的全体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奖励分为三种:先进生产(工作)者、记功、晋级。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惩处分七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两次警告等于记过,两次记过等于一次记大过。两次受到记大过处分,必须给予降级、撤职、留用察看或开除处罚。第五条、受到留用察看的员工,本公司可给予30天至180天的考察期限,经考察仍然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的,予以开除。第六条、被本公司开除者,本公司将不给予任何补偿。对该员工造成本公司损失的,该员工还应赔偿本公司损失。第七条、员工未经公司书面批准连续旷工二天(含二天)以上或一个月内旷工累积达三天(含三天)以上,视为该员工自动离职。不论该员工工作时间多长,本公司均不给予任何补偿。同时,本公司还有权追究该员工的违约责任及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第一节奖励第八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职工,可以给予先进生产(工作)者、记功或晋级的奖励:1、遵纪守法,听从指挥,互相协作;2、热爱本职工作,热心服务,技能优秀,业绩突出;3、工作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4、积极培养人才,成绩突出的;5、服务满三年以上,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处分的;6、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发建议,其建议被公司采纳,经实施确实有效的;7、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确实有功的;8、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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