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防火及管理
摘要:消防控制室防火及管理1、消防控制室的建筑防火设计设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并符合下列规定:(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亦可设置在建筑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3)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的穿墙处应设防火阀。(4)消防控制室内严禁有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5)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他可能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附近。2、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1)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应实行每日24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2)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3)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1)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2)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报警。3)值班人员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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