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建〔2009〕9号
摘要: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MISSINGIMAGE]武城建〔2009〕9号市城建委关于严防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安全站),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10月21日至22日,我市建设工程连续发生了两起安全事故,共造成三人死亡。10月21日白沙洲大道快速通道工程加长段主通道K50米处支护桩工地发生一起人工挖孔桩坍塌事故,造成两人死亡;10月22日东风阳光城丹桂苑工程7号楼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一、各单位、部门要以上述两起事故为鉴,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安全生产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二、严格规范,严防事故。为防止类似“10.21”人工挖孔桩坍塌事故的再次发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在此重申: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中原则禁止采用人工挖孔桩,以杜绝或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因特殊工程需要采用人工挖孔桩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由于地质条件采用钻桩、打桩、压桩等工艺无法施工的;(二)由于交通不便利或施工场地的限制,采用各种措施后,钻桩、打桩、压桩等工艺机械设备无法进入施工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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