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是人类改变原有事物
摘要:设计是人类改变原有事物,使其变化、增益、更新、发展的创造性活动。作为一种社会活动,一方面,它是创造性的,类似于艺术的活动。另一方面,它又是理性的,类似于条理性科学的活动。因此,设计应是科学与艺术的统一。设计作品就是一种思维方式的体现,设计的独特性,最本质的区别在于思维的差别。设计思维是以逻辑思维为基础,以形象思维为表现形式的一种艺术理念。是对观察采纳的信息,与个性产生碰撞,并进行分析、判断,最终做出审美选择。可见设计思维也是科学思维与艺术思维的统一。众所周知真正的设计应该是创造,而不是模仿,从这种意义上讲,设计的历史也是一部创造发明的历史。设计思维是设计方法的重要设计途径与环节。设计思维是一种人类有目的的思维活动,它通过一定的对象传达给对象。但是设计思维不能简单的认为是那些便于外行人理解的视觉材料,而是那些更加原始、未加修饰的、但要贴近设计师内心的设计表达,它是设计师思考的结晶,也是他们知识结构、技能水平和艺术修养的综合体现。“盲从”是设计思维和设计意志倒退的表现。怎样促成设计作品中的“概念性”“实施性”两者间的完美统一结合,就应该让设计师充分把握,作品所包含的审美价值持续存在的时间性,使作品中塑造的空间容器能够准确传达出一个符合业主生活及商业需求与机能美感兼具的全新表象意志。何为设?就是要应该事先预定某种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何为计?就是要罗列这种预定的概念,发挥这种概念,最终锁定概念,从设计思维的无到有,到思维的膨胀,乃至一泻万里的思维奔腾,正是在罗列这种特定时间和空间的关系时,使设计师感悟出设计思维的秩序的矛盾变异,并在这种矛盾中,反省自我,批评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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